1.用藥必須有明確的指征并對治療疾病有益,避免不必要的用藥。
準媽媽合理用藥很關鍵
2.應在醫(yī)生指導下用藥,不宜擅自使用藥物及濫用藥物。
3.選用已證明對靈長目動物胚胎無害的藥物。
4.新藥和老藥同樣有效時應選用老藥。
5.可查閱最新頒布的FDA 妊娠藥物分級,供臨床選擇孕期安全用藥參考。在不影響治療效果的情況下,選擇對胎兒影響最小的藥物。
6.用藥應清楚了解孕周,嚴格掌握劑量及持續(xù)時間;合理用藥,及時停藥。應考慮孕婦用藥實為母兒兩人同時用藥。
7.有些藥物雖可能對胎兒有影響,但可治療危及孕婦健康或生命的疾病,則應于充分權衡利弊后使用。
8.當兩種以上藥物有同樣療效時,應選用對胎兒危害較小的一種藥物,少用或不用新上市雖然有動物實驗資料但缺乏臨床資料的藥物。
9.早孕期能不服藥或暫時可停用的藥應不用或暫時停用。若僅為一般性臨床癥狀或病情甚輕容許推遲治療者,則盡量推遲到妊娠中、晚期再治療。分娩時或哺乳期間用藥必須考慮到對新生兒的影響。